(新加坡9日讯) 新加坡一对夫妻设立卖淫网站替17家卖淫集团打广告,4年多赚近65万元(约195万令吉)买车和支付各种生活开销,今早丈夫被判坐牢21个月罚款10万元(约30万令吉),妻子被判坐牢8个月和罚款4万元(约12万令吉)。
被告刘振源(译音,36岁)与妻子林秀燕(译音,32岁)各面对21项靠妓女收入为生的控状,两人在去年11月认罪后,今早被判刑。
新加坡媒体报导,两名被告是在2013年至2016年5月的4年多内,设立网站为卖淫集团打广告,赚取卖淫活动的部分收入。
男被告刘振源“积极”推广网站,争取许多卖淫集团在网站为旗下妓女打广告,列出妓女的照片、个人详情与收费等资料,网站的广告收费每月300元(约900令吉)。
至于其妻子的“角色”,则是与卖淫集团负责人接洽和上载广告等,并从银行提款。
此外,为免身分曝光,刘振源特地找来一名泰国人开设银行户头,以便处理网站所收取的款项。
调查显示,网站开设以来,该户头一共进账64万6737元(约194万211令吉)。他们把钱花在各种生活开销上,包括购买一辆福士伟根(Volkswagen)。
前年5月,警方展开扫黄行动时逮捕两被告。夫妻落网时,网站上共上载了17个不同卖淫集团的广告,妓女人数至少数十名。
警方针对这些卖淫广告做进一步调查,之后顺利逮捕了两个卖淫集团的首脑。
女被告自曝幼时遭女人非礼
女被告求情时,自曝幼时在儿童之家多次遭女人非礼和亲吻。
两名被告由洋新立律师代为求情。根据呈堂的求情书,女被告20岁就嫁给男被告,两人婚后生了一个目前11岁的儿子,他患有慢性湿疹(chronic eczema),需要她照顾。
女被告在小学一年级时,父母闹离婚,把她和兄弟姐妹送进儿童之家。她称那期间,一名比她年长的女性多次非礼她,还亲吻了她,让她留下阴影。
她后来和母亲团聚,母亲又带著她改嫁,可是继父对母亲不好,经常动粗,她哭喊求救也没有用。母亲后来再次离婚,女被告甚至曾为此割腕和服用安眠药闹自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