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13日讯)中国浙江省杭州市中级法院裁定,“中国第一女巨贪”杨秀珠贪污、受贿案罪成,判处坐牢8年,并追缴贿款。
杭州市中级法院官网周五发布消息指,浙江省建设厅前副厅长杨秀珠,以贪污罪判处坐牢6年,罚款50万元人民币(约32万令吉);以受贿罪判处坐牢5年,罚款30万元人民币(约19万令吉)。法院决定,执行坐牢8年,并罚款80万元人民币(约51万令吉),另追缴贪污、受贿所得约2639万元人民币(约1690万令吉)。
法院认为,鉴于她主动回国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积极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及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减轻处罚。
有“中国第一女巨贪”之称的杨秀珠,于2003年任内携家卷款潜逃出国。2015年,中国针对100名外逃贪腐官员,发出最高级别的“红色通缉令”,杨秀珠名列“百名红通人员”之首,她被指涉贪受贿金额高达2亿5000万元人民币(1亿6000万令吉)。
据报,杨秀珠2003年辗转逃往新加坡、意大利、法国、荷兰等国,并在荷兰申请政治庇护遭拒。2015年6月,她持变造护照自加拿大入境美国时遭到逮捕。因美国法院拒绝杨秀珠政治庇护申请,她在海外的现金、资产也陆续遭冻结,中国官方更不断游说她回国投案,称可获宽大处理。
去年7月,杨秀珠向美国移民法院表示愿回中国自首。同年11月16日,她被引渡遣返回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