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新加坡法院判决一名男子获得400万元(约1257万令吉)的赔偿,原因是该男子遭前东家诽谤,导致他失去到其他公司工作的机会。
据新加坡媒体报道,此案上诉人拉美斯(45岁)曾在安盛人寿保险新加坡(AXA Life Insurance Singapore,简称安盛)任职主管,但该公司在提供他的觅职背景调查资料时,给予误导性和对他不公平的资料,对他作出无根据的指控。
拉美斯向安盛索偿6300万元(约1亿9803万令吉),包括4200万元(1亿3203万令吉)的收入损失和2100万元(约6600万令吉)的加重赔偿。
报道指,拉美斯离职后,安盛在受询时向同行提供了不利于拉美斯的不实资料,打击他受聘的机会。然而安盛认为,象征式的一元足以赔偿这名前主管。
昨天,新加坡高庭法官韦思舜发表66页判词,裁定安盛需赔偿拉美斯402万6000元(约1264万8000令吉)。
安盛指,上诉庭裁定该公司的疏忽,并非导致拉美斯不能在金融业立足的原因,而是让他失去加入保诚的合理机会而已。此外,保诚当时向拉美斯提出的酬劳配套只是初步的意向,并不是定案。即使拉美斯加入保诚,也不一定会达到业绩目标。
法官韦思舜相信,若不是安盛的疏忽耽误了保诚聘请拉美斯,后者是会加入保诚。但法官说拉美斯没足够证据证明他在安盛的收入是估算损失的合理方式,但保诚拟议给他的配套则是较适合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