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4日讯)美国一名女警与家人搭机前往泰国旅游,在台湾桃园机场等待转机时,主动向地勤人员通报,随身背包内发现手枪与子弹,遭航警依法移送侦办。
台湾《苹果日报》报导,该名43岁女警格兰特向航警表示,自己是加州州警,并出示警徽证明。因执勤把枪弹放在背包内,一时忘了就带上飞机,也不知如何通过洛杉矶机场安检。她在上机后发现枪支在后背包内,所以抵达桃园机场后立即自首,通报身上携带一把手枪、6发子弹。
据航警指出,格兰特为美国加州警察局警员,该枪支在美国为合法持有,为自行购买使用的枪支,并非警械。格兰特因一时疏忽,不慎将其打包至随身行李携带出境,在美国出境时未被查出。
美国在台协会(AIT)获知状况后,协助格兰特委任律师。因格兰特触犯台湾《刑法》与《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检察官讯后将格兰特责付委任律师,通知已限制她出境、出海,等候调查。同行的另一名女性友人及两名未成年幼童也放弃行程,留在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