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8日讯)曾荫权被裁定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罪成,成为继政务司前司长许仕仁收受新鸿基高层利益案以来,香港史上被定罪的最高级别官员,亦开创廉政公署(ICAC)成功刑事检控特首的先河,反映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且与中央近年严厉打贪的趋势相配合。
香港01报导,这次裁决打破了特区最高层官员被定罪的记录,曾荫权成为史上首位被定罪的特区首长,有关裁决意义深远。
一直以来,《防止贿赂条例》第3条及第8条并不适用于特首,故即使特首卷入贪腐丑闻,外界亦莫奈其何,充其量只能作出责难。
然而,这次判决开创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检控的先例,令特首的政治护身符失效,社会监督特首的力度将大大增强。
在此案前,香港特区政府高官被控以许仕仁一案最为轰动。许仕仁被指在2005年上任政务司长前后,从新地收取850万港元(约488万令吉)及1118万港元(约641万令吉)、免租金租住礼顿山豪宅等利益,5项罪成被判坐牢7年半。
有公务员团体代表指,曾荫权作为前特首所享有的礼遇、福利都会被褫夺,如警方要员保护组(G4)提供的贴身保镳、终身医疗和牙科福利等。更甚的是,他之前作为公务员所得的每月约8万港元(约4万6000令吉)退休金,以及2002年所获颁的大紫荆勋章都可能全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