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6日讯)一名德国籍男子被指分发关于雏妓的资料,意图推销到外国嫖雏妓的活动,昨日被控6项控状。被告表示要抗辩,法官谕令案件展延至本月28日进行审前会议,并批准被告以1万5000元(约4万6650令吉)保释。
被告是现年45岁的麦克弗兰克哈通,他站在犯人栏面控时神情镇定。被告是本地永久居民。据知,他是一家咨询公司的合伙人,该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6日,主要为专业人士和中小型公司提供旅游与培训服务。
根据控状指出,被告涉嫌2015年9月26日,下午3时30分,在来福士城的星巴克咖啡座,与两名新加坡人杰森冯(Jackson Fong)和麦克(Michael)见面,分发资料给他们,意图推销到外国嫖雏妓的活动。
此外,被告涉嫌去年4月15日,傍晚7时45分,在麦肯西路一家酒吧分发资料给两名新加坡永久居民弗兰克(Frank)和保罗(Paul),意图推销到外国嫖雏妓的活动。
控状指出,案中的雏妓年龄在18岁以下。
拥有245色情影片
除此之外,被告涉嫌拥有245个色情影片及8个未审查的影片。警方是在去年8月30日,上午9时左右,在被告居住的四美公寓搜获上述影片。
根据法律,分发资料以推销到外国嫖雏妓活动,一旦罪成,可被判坐牢最长10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被告代表律师路易斯向法官表示被告要审讯抗辩,法官将案展本月28日进行审前会议,批准被告以1万5000新元保释。
新加坡首个为人安排出国嫖雏妓而被治罪的是患有恋童癖的曾春鸿(31岁),他在世界各地散布儿童色情材料,替人安排到邻近国家嫖雏妓,2015年认罪后被判坐牢56个月。
曾春鸿也因拥有色情影片被罚款8000新元(约2万4880令吉)。他上诉高庭要求减刑被驳回。(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