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日讯)中国牵扯党、政、军高级干部的远华案主角赖昌星,周二在狱中提出申诉,要求将厦门海关截留他的财产转交法院。
被判囚终身的富商赖昌星,近日在狱中提出申诉,他指被国家没收的集团数百亿财产至今含糊不清,未上缴国库,导致他不能减刑,更有低估低卖的情况。
他的代表律师周二告诉香港《苹果日报》:“财产国家已经没收了,应该给个通知书,你要签字的,财产不管大小都要说明从哪来交到哪儿去,但在赖昌星案没有任何交代。”
拥香港居民身份的福建厦门远华集团董事长赖昌星,1999年逃亡加拿大,12年后被引渡回国,2012年他因走私和行贿罪被判终身监禁,附加没收所有个人财产。当局指他4年走私货物总值274亿元人民币(约176亿4000万令吉)。
赖昌星的申诉书指,因刑事判决书附加财产刑罚未经开庭审理,且没收财产至今未缴入国库,仍由厦门海关控制,违背了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的规定,造成国家财产发生严重贬值和流失;就刑事判决书附加财产刑罚提出再审申请,申诉请求将涉案财产全部移交法院重新查封,审判后按执行程序处理。
赖昌星又称,对其持股的16家公司其他股东的财产至今没有交代,让昔日合作伙伴受此牵连深感愧疚。
没交代清单收据
赖聘请的北京律师舒杰说,该案至今没有给赖昌星扣押财产清单违反司法程序:“16家公司,应该严格区分没有沾边涉案的股东。判决是没收赖全部个人财产,但其他股东的合法财产呢?这里面也有香港股东、诚实商人,没有跟他搞走私。”
“你查封了扣押了他的财产,国家要把清单拿出来。赖说是当时350亿(约225亿3600万令吉)的国内财产,到了现在价值1000多亿(约644多亿令吉)也不止。”
按照中国的没收财产3部曲,第一、扣押清单交涉案人签字,第二、交给法庭,第三、上交国库。律师质问:“你代表国家来查封我的财产,到底都进行了甚么?这个清单没有。交入国库了么?这个收据也没有。他是被执行人,那是国家罚款,必须要有凭证的。”赖昌星为此事前后写了100封信了,但没人给他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