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9日讯)内阁决定,由卫生部、贸消部及科艺部3个部共同监管电子烟。
国内贸易、合作社和消费人事务部指出,早在10月28日召开的内阁会议上,内阁就已经决定由以上3个部门来监管电子烟相关事项。
其中,卫生部将会在1952年毒品法令下监控含有尼古丁的液体,该液体可能被用作电子烟的烟油。
尼古丁被归类为C组别毒品,仅可作为药物配方来售卖或供应,因此只有有执照的药房和已注册的医疗从业员才可以售卖此类含有尼古丁的液体。
卫生部也将会监管电子烟内不含尼古丁的烟油,包括其销售、宣传、赞助或与健康相关的标签等。
监控电池安全措施
同时也在实施禁烟管制时,也禁止未成年者使用电子烟。
而科学、科技及创新部则会透过大马规格局,在1996年规格法令下,针对电子烟内的电池、设备和无尼古丁烟油的包装制作一套标准。
在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下,贸消部也会监控及加强规范电子烟的设备和电池安全措施。
拟定新法案管制
同时,电子烟设备和无尼古丁烟油包装上关于产品的标签,也会依法管制,包括2011年产品说明法令、1999年消费者保护法令、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和1972年度量衡法令等。
贸消部也会负责分发执照、生产和销售等活动,包括电子烟设备和无尼古丁烟油的进口、出口和零售活动。
在内阁做出这项决定之后,卫生部将会拟定新的法案以代替2004年烟草制品管制法令,而贸消部也会在两年内针对电子烟和无尼古丁烟油管制拟定新法案。
在这段过渡期内,电子烟和无尼古丁烟油的销售活动会受到既有的条令及相关部门和机构所管制。
此外,卫生部也将会针对使用电子烟所带来的后果做进一步的研究,贸消部也会以世界上最好的电子烟和无尼古丁监控方案进行研究。
贸消部敦促所有电子烟相关领域业者遵守现有的法令,并在贩售该产品之前,取得大马工业研究及规格公司(SIRIM)的认证,以确保该产品能让消费者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