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2日讯) 涉一马公司洗钱案的前财富规划员杨家伟,4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及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罪成后,今日被判坐牢30个月,刑期从今年4月16日算起。
杨家伟(33岁)是新加坡瑞意银行(BSI)前财富规划员,为一马公司案第三名被治罪的被告。他是新加坡最大起洗黑钱案的“核心人物”,被指积极联络和教唆证人,以便隐瞒犯罪证据。
他被指在洗黑钱案中扮演重要角色,涉嫌私吞2600万新元(约8060万令吉)巨款,并企图隐瞒他同一马公司的财务往来。
他共面对欺骗、妨碍司法公正、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接收赃款、转移赃款和伪造文件罪共11项控状。国家法院昨日裁决,他唆使主要证人向警方撒谎和指使商业伙伴销毁膝上电脑证据,4项企图妨碍司法公正及唆使他人妨碍司法公正罪名成立。
法官昨日判他罪名成立,今日判处上述刑罚。
杨家伟面对另外7项控状,包括洗钱、诈骗和伪造文件。有关控状的审讯将在明年进行,料最快明年4月开审。
一马公司案首两名被治罪的被告是前银行董事经理易有志(57岁)和前银行董事谢尤凤(45岁,译音),两人是上司与下属的关系。
易有志当时是大马富商刘特佐的客户关系经理,谢尤凤协助他处理刘特佐的事务。他们各被控3项伪造文件及4项没向当局举报可疑交易。
易有志上月11日判监18周和罚款2万4000新元(约7万4400令吉),谢尤凤上周五判坐牢2周及罚款一万新元(约3万1000令吉)。
本案涉及多家公司,涉款数十亿美元,涉案者超过10人,新加坡商业事务局形容这是该国有史以来最错综复杂和最大起洗黑钱案。
至今有4人涉及一马公司案被控。除了被治罪的这三人,另一名被告洪伟庆(38岁)被控一项行贿罪,其案件在审前会议阶段。(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