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9日讯)中国公安部近日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公共安全视频图像讯息系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禁止在酒店客房、宿舍以及公共浴室、更衣室、厕所等,可能泄露他人隐私的场所及位置,安装监控镜头,违法安装最高可罚款10万元人民币(6万4000令吉)。
有分析认为,这是公安部首次正视个人私隐外泄情况严重,而此举也正正凸显出中国有政府部门或私人机构,存在滥用监控系统的情况,反映中国民众的私隐一直毫无保障。
根据公安部的《征求意见稿》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闭路电视监控系统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侵犯公民个人隐私等合法权益。
《征求意见稿》又指社会公共区域监控系统的安装位置,应当与居民住宅等保持合理距离。酒店客房、集体宿舍及公共浴室、更衣室及厕所等可能泄露他人隐私的场所、部位,禁止安装监控镜头。
《征求意见稿》还指出,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买卖和非法使用、复制、传播监控系统的资料或影像画面;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违法强制要求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建设监控系统,不得指定或变相指定监控系统的设计、施工、维护单位以及设备的品牌、销售单位。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检举、控告;收到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按照职责及时查处。而违反此条例规定,在可能泄露他人隐私的场所、位置安装监控镜头,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责令立即拆除;不拆除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拆除;单位安装的,罚款1万元人民币以上10万元人民币以下;个人安装的,罚款1000元人民币以上5000元人民币(约3240令吉)以下。
近年中国民间使用监控系统或摄录镜头的情况愈来愈普遍,但其实当中不少却存在安全漏洞,容易被骇客入侵,沦为窃取私隐的“直播镜头”。有外国网站就曾全天候直播来自世界各地的网络镜头画面,地点包括工厂、商店、诊所甚至住宅,当中不少是来自两岸三地的监控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