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26日讯)台南市维冠金龙大楼倒塌,酿200多人死伤事故,台南地方法院经过7个月审理,裁定维冠负责人林明辉、建筑师张魁宝等5人,业务过失致死罪名成立,判处最高刑罚入狱5年,各罚款9万新台币(约1万2575令吉),连法官都认为“犹嫌不足”。
综合报导,合议庭审判长指,事件造成受害者身心受创,家园全毁,家破人亡,有家庭更有9名成员丧生,即使判监5年仍嫌不足,全案可再上诉。
据了解,今年2月6日发生规模6.4级地震,维冠大楼在强震中倒塌,造成115人罹难,103人受伤,是台湾史上单一建筑物倒塌伤亡最惨重的灾难事件。
合议庭法官审理后认为,维冠倒塌起因不是天灾或不可抗力,而是建案结构分析与设计、建筑设计图绘制、建筑施工、监造、监工过程中的“偷工减料”。
法官认为,林明辉等5名被告因业务过失,在结构设计低估静载重、梁柱误用拉力不足的钢筋、绘制建筑设计图及配筋结构设计不佳,钢筋续接器施工不良,梁、柱接头未加箍筋,及梁主筋未做弯钩等原因,致大楼倒塌后房屋损坏加速、加剧,致伤亡增加。
最重刑度“犹嫌不足”
判决指,被告没与被害人及家属和解赔偿,一再矢口否认犯行、互相推诿,毫无悔意。林明辉辩称,他没实际参与施工的材料采购,也没有参与现场施工管理,更没指示或允许员工不按设计图施工。即使处业务过失致死罪最重刑度“犹嫌不足”,但受限于法律规定,只能做出如此判决结果,林明辉等都没出庭聆判。
受灾户则痛骂:“他们拿命来换都不够!”“最好是判无期徒刑关到死!”。死者家属发表联合声明,指无法接受裁决,又指台湾建筑法不严谨,无法保障人民财产安全,家属表明为追求公平正义,会有后续行动。
受灾户律师谢幸伶说,感谢法官判最高刑度,从判决理由可解读法官非常同情受灾户,但受限法条只能做此判决,“政府应修法,加重业务过失致死刑责。”
义守大学公共行政与管理学系教授萧宏金说:“这样刑度不符比例原则。”并担心本案会成错误案例,让黑心建商认为,偷工减料获利只要关5年就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