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于傍晚6时45分
(北京7日讯)为因应香港本土派政党“青年新政”候任议员梁颂恒、游蕙祯,在宣誓就职时表明港独立场,中国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周一上午表决,以155票赞成全票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104条的解释》。
释法文本内容包括:宣誓人拒绝宣誓,即丧失就任该条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必须真诚、庄重,准确、完整、庄重地宣读法定誓言。宣誓人故意宣读与法定誓言不一致的誓言,或者以任何不真诚、不庄重的方式宣誓,也属于拒绝宣誓,所作宣誓无效,宣誓人即丧失就任相应公职的资格。
文本还指出,宣誓必须在法定监誓人面前进行,而监誓人有权去确保宣誓是合法及庄重下进行,亦有权作出宣誓有效与否的裁定。而宣誓具有法律效力及法律约束力,若宣誓人有虚假宣誓,以及宣誓后有违誓行为,均需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换言之,议员宣誓后再搞港独,其议员资格或会被撤销。
公务员须效忠国家
中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兼《基本法》委员会主任李飞在随后的发布会上称,人大常委会具有最高的法律权威。他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特别行政区,“是政治效忠问题,也是天经地义的问题”。
他说,香港特区的法定公职人员必须符合《基本法》第104条的条件,履行效忠义务。宣誓人如只是效忠香港,不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等同将香港独立,违反基本法要求。
港独违反一国两制
他表示,中国人大只在重大问题上释法。他称,港独违反一国两制,违反法律就不是政见。他称,香港回归前,就有反动和反对势力的存在,回归后以不同形式包装,但不敢公然打出“港独”的旗号。他指,香港年轻人受这些势力有组织的灌输。
香港青年新政的梁颂恒和游蕙祯10月12日宣誓就任立法会议员时,自行改变誓词,把“CHINA”读成“支那”,又披上写上“HONG KONG IS NOT CHINA”的布条,结果被指宣誓无效。其后,港府认为两人违反宣誓守则,已失去议员资格,并向法院提出司法复核,要求裁决立法会主席是否有权再为两人监誓。
香港高等法院3日审理案件并宣布押后裁决,而全国人大常委会在法院裁决前释法,外界解读为要封杀梁、游重新宣誓就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