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3日讯)香港青年新政梁颂恒及游蕙祯宣誓时辱华,引发的司法复核案周四聆讯。代表香港特首及律政司司长的资深大律师先向法庭表明,特区政府并没有要求人大释法。
梁颂恒及游蕙祯获立法会主席批准重新宣誓就职,香港特首梁振英联同律政司提起司法复核诉讼,并申请禁制令。原告方的诉状包括要求法院裁定,梁颂恒和游蕙祯在10月12日首次宣誓无效,议席因而悬空,即褫夺两人议席。
香港高等法院周四开始审理这宗敏感的司法复核案。律政司代表庭上澄清,从未要求全国人大就宣誓争议释法。律政司就最近媒体的广泛报导,曾去信中央查询,但至今中央未曾确认将就本案释法,若律政司收到消息,会第一时间通知法庭。
香港律政司重申,香港的司法体系完全有能力,也应该处理此司法复核案,因这涉及立法会的内部事务。
律政司指,游蕙祯及梁颂恒拒绝或忽略按《宣誓及声明条例》宣誓,二人事先已被告知要在10月12日第一次开会时宣誓,此法定要求也多次以书面形式传达给二人。
代表律政司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指,此次司法复核案的重点,在于梁颂恒和游蕙祯有没有“拒绝或忽略”按例宣誓,只要某人宣誓时故意向外人显示他不接受宣誓内容,就等于是“拒绝”按例宣誓。
余若海引用退休上诉庭法官夏正民的案例指出,任何议员在宣誓时擅更改内容便属无效。
他表示,梁颂恒及游蕙祯借机宣扬“港独”、发表针对中国的无礼言论,把“China ”读成“支那”属于嘲弄整个宣誓程序,二人还披上写有“香港不是中国(Hong Kong Is Not China)”字眼的披肩。
余若海反驳答辩人指法庭应坚持“不干预原则”,即法庭不应干涉某些立法会的内部事宜和操作。他说,若某人不合资格而进入立法会,法庭有权发出声明或颁禁制令阻止。他并援引案例支持其说法,指终审法院非常谨慎地将“不干预原则”与宪法要求挂钩。
这起司法复核案,无疑是一个将引发争议的司法裁定,如果法院裁定导致两人不能重新宣誓,这将是通过民主选举产生的香港立法会议员,首次以这种方式被取消议员资格,两名新议员几乎未曾上任就可能迅速下台。
如果法院裁定两人可以重新宣誓,游蕙祯和梁颂恒则可以继续履行议员职责。但这样一来可能导致香港立法会建制派议员的进一步抗议浪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