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31日讯)女佣变家贼!37岁印尼女佣冒签雇主签名,半年来42次开支票,盗走雇主银行户头近11万元(33万令吉),更把大笔金钱拿去豪赌,其馀则汇款回印尼,最终东窗事发,今早被判入狱21个月。
被告是37岁的印尼女佣艾特缇,她面对42项伪造罪及一项偷窃罪。报案的是68岁女雇主。
控状显示,女雇主去年11月25日因发现银行户头有不少可疑支出,到武吉知马邻里警署报案,过后才揭发女雇竟冒签其支票。
事发时,被告在位于杜尼安路(Dunearn Road)一带的雇主家工作13年。去年5月,被告在雇主的卧房内偷走一本大华银行支票簿,支票簿是女雇主与丈夫联名拥有。
有偷窃罪前科
被告偷走支票簿后,开始冒签女雇主的签名,从去年5月至去年11月中,42次开支票,收款人为本身,欺骗金额达10万8315元(32万6462令吉)。
案情显示,被告冒签女雇主的签名时,也参考女雇主之前在收据及支票上的签名。直到去年11月24日,当女雇主发现银行户头有不明支出,开始起疑后并在隔日报警。
此外,控状也显示,被告也曾于2013年在同个女雇主住家中犯下偷窃罪,但当时住家位于荷兰路。当时被告偷取家中一个价值逾1200元(3616令吉)的1998年虎年250元(753令吉)纪念金币。
被告承认犯罪时,坦言自己将部分所骗取的款项拿去赌光,其馀的则汇款回去印尼,目前她并没有将金额归还。被告今早在10项伪造罪名下,被判入狱21个月。(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