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外国犯罪团伙在新加坡策划“包裹骗局”诈财,导致348人受骗,涉款超过1900万新元(5700万令吉),两名大马男子因负责把赃款提出后,再交给团伙的跑腿工作,今日被判罪名成,分别入狱20个月及18个月。
涉及此案的两名大马籍男子苏海米嘉法(36岁)和莫哈末阿菲兹(24岁),他们被控在新加坡银行开设户头,负责接收赃款,然后把钱提出交给团伙。
新加坡警方将包括涉案的12个人控上国家法院,他们当中大部分是负责接收和提出赃款的跑腿。
案情显示,犯罪团伙利用不同伎俩行骗,冒充新加坡警方、中国警方、或敦豪(DHL)速递公司的职员行骗,指受骗者速递到中国的物品非法,或警方正在调查他们是否涉及洗黑钱活动,要求受害者提供个人银行和网上银行户头的资料,包括用户名和密码。
苏海米在7月25日共3次接收总数5万8000新元(约17万4000令吉)款项,并在同一天企图提出4万6300新元(约13万8900令吉)。
阿菲兹是在7月27日两次接收总数4万5900新元(约13万7700令吉)款项,并在同一天企图提出1万2600新元(约3万7800令吉)。
苏海米和阿菲兹分别面对4项和3项抵触贪污、贩毒和其它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的控状。他们是首两名被治罪的被告。另外10名与此案有关的人士,处于预审阶段。
苏海米和阿菲兹日前认罪,今日被判坐牢。其中,前者被判入狱20个月,后者被判坐牢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