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26日讯)觉得妹妹“比较方便”,不会告发亲人恶行,22岁哥哥竟多次非礼两名分别为19岁及15岁的妹妹!
案情揭露,22岁的被告两度非礼15岁的小妹,一次脱光要小妹摸下体,另一次则抚摸小妹的胸部;此外,他也趁大妹熟睡时,抚摸大妹的胸部。
案情显示,案中兄妹3人同住宏茂桥4道一个组屋单位,由于被告和受害人是兄妹,为保护受害人,媒体不可报道任何可泄露身份的资料。
案情指今年7月中旬,被告有次喝酒后,看到小妹坐在饭桌旁,竟脱光衣服,握著生殖器到小妹跟前,要求妹妹看,再“摸一下”。
小妹回说“很恶心”,叫被告穿回衣服,被告当时还问小妹为什么不要看,并问“很恶心吗?”
7月16日早上8时许,小妹穿T恤和短裤在房里睡觉,突然感觉有只手在摸她的胸部。
小妹惊醒后,发现被告赤裸站在床边,于是她大声喊叫,将被告赶出房间,被告道歉后返回自己的房间。
过后,小妹通知姐姐(即被告的大妹),大妹当天下午报警,指哥哥非礼了妹妹。
被告被捕后接受心理评估时,坦诚觉得“妹妹比较方便”,认为她们不太可能举报他,所以动了歪念。
他承认,他见到小妹在床上睡觉时,感觉“性奋”,忍不住摸她的胸。被告也坦承2014年间也曾趁大妹睡觉时,抚摸她的胸部。
控方以两项非礼罪及一项侮辱女性尊严的控状加以提控被告,主控官怒斥被告胆大妄为,要求法庭判被告坐牢和鞭刑严惩。被告没有聘请代表律师,庭上也不见他的家人。
被告在庭上认罪,法官表示需要时间考虑判决,将在下周一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