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7日讯)租排屋藏私烟!
新加坡关税局发表文告表示,一名新国61岁男子拉昔(Abdul Rashid Bin Abdullah)在巴耶利峇路上段排屋内,藏匿2400条漏税香烟,被判入狱38个月,罚款660万新币(约1990万令吉)。
被告拉昔承认两项涉及漏税香烟的罪名,若无法支付罚款,将得额外服刑22个月。
执法人员到场调查后,在楼高两层的排屋内,发现逾有2400条漏税香烟藏在木框和褐色箱子里。
被告漏缴关税和消费税共计超过20万4000元(约618,379令吉)。
此外,该男子并不是第一次干案,早在2008年10月,他就因为私藏1239条漏税香烟被判坐牢26个月。
根据新国法令,走私香烟者可被判最高罚款达逃税额的40倍,或监禁最长6年,或两者兼施。
涉及与烟草相关罪行,初犯者可罚2000元,重犯者则可罚款4000元。重犯者若被发现拥有超过两公斤烟草产品,将判处强制性监禁。用来进行走私活动的车辆也可能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