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5日讯)中国维权人士勾洪国,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开审,被当庭裁定有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勾洪国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据报导,案件于周五上午8时30分,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勾洪国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学学者、职业律师、各界群众代表以及境内外媒体记者共40馀人旁听了庭审。
早前,法院在官方微博公布庭上笔录,公诉人指,勾洪国在地下教会受到早前已被定罪的胡石根影响,逐渐形成推翻国家现行政治制度的思想。在2014年以来,受胡石根指派,赴境外参加颠覆国家政权的培训,参与炒作热点案件,并出资和联络胡石根、周世锋、李和平、翟岩民等人,密谋策划颠覆国家政权。
据报,勾洪国与北京锋锐律师事务所主任周世锋、家庭教会长老胡石根、维权人士翟岩民等4人,被控“颠覆国家政权罪”遭起诉,该法院自周二起接连开审,其中胡被判刑7年半、翟判刑3年、周判刑7年,勾洪国于周五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