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30日讯)荷兰海牙的常设仲裁法院将在下个月12日公布南海仲裁案裁决,中国外交部发言人洪磊重申“中国不接受、不参与仲裁”,并指仲裁法院对此案及有关事项无管辖权,不应审理并作出裁决。
综合报导,位于常设仲裁法院周三宣布,已通知菲律宾和中国,有关南海仲裁案结果将在荷兰时间7月12日上午11时(大马时间下午5时)左右公布。
中国外交部随后在官网刊登洪磊谈话指,菲律宾2013年1月单方面就中菲在南海有关争议提起仲裁,中方政府已多次重申不接受、不参与的立场,且拥有“充分的国际法依据”。
他说,中菲早已就透过双边谈判,解决南海争议达成协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的仲裁程序不适用相关争议;菲律宾提请仲裁事项,实质是南海部分岛礁领土主权问题,涉及海域划界,中方2006年已声明排除适用仲裁等强制争端解决程序。
洪磊还称,常设仲裁法院对此案不具管辖权,“自行扩权和越权”强行审理破坏海洋法公约体系的完整性。在领土问题和海域划界争议上,中国不接受任何第三方争端解决方式。
另外,南海案仲裁结果,裁决书会不会触及太平岛地位,也备受瞩目。
据悉,菲律宾为求通盘考量,也将台湾宣称拥有主权的太平岛列为仲裁对象,声称太平岛是“礁”不是“岛”。太平岛地位对南海案至为关键,若太平岛被裁决为“礁岩”,菲国的巴拉望岛就可独享南海200海里专属经济海域,范围内的一切天然资源;而北京兴建人工岛及其他设施,都将被视为“非法”。
但如果判作“岛屿”,台湾就也可划出200海里专属经济区,这将与菲律宾专属经济海域发生重叠,或衍生出复杂问题。
至于仲裁庭会不会针对太平岛地位作出裁决,就连菲律宾也没有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