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19日讯)保险公司前金牌女经纪刘爱明欺骗一对印尼籍夫妇逾2000万令吉,今天被判坐牢8年。
被告刘爱明(39岁)是在2002年到2008年间欺骗王翰林(77岁)和艾妮(76岁)夫妇,让他们以为其任职的保险公司将提供高回报的“感谢你”保单给指定的客户。王翰林支付友邦506万美元(约2069万令吉)。她在过程中使用假文件。
被告把骗来的钱转移到香港,以及汇进别人的银行户头,用来缴付购买圣淘沙升涛湾公寓的订金。
刘爱明在2011年被控,案件两度开审不成,一再拖延,六次换律师。后来她在2013年认罪,但过后却称自己无辜,被撤销认罪后要审讯抗辩。
案件上月25日开审,没想到了第三天,她又决定认罪,承认欺骗、转移赃款及使用假文件、偷窃等21项控状。
法官何旭明下判时指出,财务顾问与客户的关系是建立在信任基础上。然而被告利用客户对她的信任,以及在财务方面的知识,欺骗客户的钱。被告违背客户对她的信任。(人名译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