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衣舞娘丽英霍普金森在18个月前,结束了20年的裸体事业,她将工作经验和所学会的事写成一本书。
她说,讨厌性工作者遭压迫及需要救助的大众印象,因为她不认为性工作者丧失自主权。
据英国《卫报》报导,她18岁在纽西兰基督城妓院的酒吧,自己决定开始脱衣当舞娘。
当年她是一名文科大学生,很多人以为性行业,包括跳艳舞、拍网络色情视频、陪游、卖淫及拍色情片,为了赚快钱而入行,但她那时不急需钱。
“我的房租、肯德基炸鸡和生活费,都由父母买单。其实,我只想寻求僭越。”
她在保守和中上社会阶级文化女子寄宿学校读了五年书,让她渴望性,也想和异性有更多且不同的互动经验。
“当脱衣舞娘让我觉得找到了完美工作,有人给我钱跳舞和瘦身,我可以穿著华丽服装及娱乐大众,我有完全的自主权。”
曾是“约会强奸”受害者
她在青春期就留意到男人公开注视她,虽然她表现延误,可是未阻止那些男人的眼光。她曾是“约会强奸”的受害者。
她说,她有权选择做什么,而她选择了做脱衣舞娘,这份工作让她享有经济独立和自由自在,其它工作不会支付女人如此的高薪。
“我的工作很符合这个资本经济社会,因为女人的价值在于外貌。”
她表示,她可以自由选择工作时间、随时可以下班,却不担心失去工作。
而且,脱衣舞娘的事业还让她有能力环游时间,并可以随意走入墨尔本或伦敦的俱乐部,立即获得工作机会。
“我的同事都很强悍,她们可以买房、读硕士、养孩子,甚至创办慈善事业,艳舞提供了无限的可能。”
脱衣舞娘的工作很简单,是很肤浅但可以赚快钱,无须想太多,她没想过要深造、其它工作机会、恋爱,或艳舞这份工作。
想要全新生活方式
“虽然脱衣舞娘缺乏挑战性,但我不可能去做其它较低薪金的工作,我也不可能把脱衣舞娘写入履历表,这是我的选择。”
回想当初,她想要全新的生活方式,不想受困于朝九晚五的工作制度,并屈服于中产阶级的小女人角色,如妻子、母亲、教育他人或照顾他人。
“我视脱衣为一种解放自我,却令我的家人、朋友和社会感到惊讶。”
性工作者常不被尊重
她说,性工作者常被污蔑成道德败坏、毫无自尊、不值得被尊重的人、不被当作正常人看待。
“社会可以接受男人光顾艳舞俱乐部,但觉得为这些男人工作的女人有问题。”
她说,那些不了解艳舞俱乐部的人的持续批判,逼她走出正常生活。
她说,男权至上的社会为了保全本身的社会地位,而需要维持对女性的歧视,将女人分为处女和妓女。
“我从不觉得自己是一名受害者,绝对不是。我曾是一个以为身为白人、享有特权、受过教育、来自中产的女人便有自主权,但我要感谢艳舞,我才可以有奇妙的经历、认识特别的人,以及享受自己美丽的身体并获得高薪。”
她如今已退出艳舞行业,或许没资格再为行业说什么。
她认为,如果这个社会将男人的欢愉,放在女性平等待遇之上,女性永远无法拥有明确的自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