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6日讯)香港多家媒体周二引述博闻社刊登的独家报导,称香港铜锣湾书店股东李波可能借由香港的出版自由,“敲诈”出版物当事人,将面临刑事检控。
博闻社称从中国内部消息人士处获悉,李波或借由香港的出版自由,威胁内地一些政商界名人,使他们高价买断写有他们负面消息的出版物,可能涉及“敲诈”,“初步确定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消息人士又称,如果为了给李波定罪,专案组找到部分“受害者”及当事人,由他们“挺身指证”李波等人,并非难事。但该篇报导称无法核实李波是否真有涉事。
该报导指出,原本是将铜锣湾五子失踪事件视为同一案件处理,但因李波“自愿回内地配合调查”引发轩然大波,中共政治局委员兼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亦亲自过问事件,因此当局将李波案先行独立处理以回应外界质疑。
按中国公民处理
消息透露,当局初定以涉“敲诈罪”对李波兴讼,追究其刑事责任。“铜锣湾书店事件被搞得那么大,内地有关当局背那么大的黑锅,李波想轻轻松松回去已不可能。他必须要面临一定的刑期,这样才能平息外界质疑,同时也好对上面交代。”
消息还指出,由于李波属“自愿回内地”配合调查,没有用英国护照入境,故中国当局可以拒绝承认其英国国籍,而视为香港居民,按照中国公民身分“绳之以法”。
消息人士又称,此前已经有多宗类似案件,如《新维月刊》出版人王健民、知名华侨胡炜升等,虽有美国护照,但入境中国时用回乡证,他们的美国籍都不被承认,美国驻中国使馆无法介入。
梁振英吁勿揣测
香港行政长官梁振英当天上午回应有媒体报导李波可能涉及刑事“敲诈”一事表示,他没有这方面的资料,他也是看了报导才知道李波可能涉及刑事案件。梁振英强调港府会继续跟进事件,并呼吁社会在未清楚事实全部前不要多加揣测。
根据中国刑法中的“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罪”,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