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30日讯)由于有可能引发婴儿小头畸形的兹卡病毒疫情蔓延至多国,韩国政府迅速采取措施,将兹卡病毒列为法定传染病,以防疫情蔓延。
韩国《中央日报》指出,该国保健福祉部表示,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将兹卡病毒列为第4类法定传染病。韩国疾病管理本部已设立因应小组,并成立由大韩妇产科学会、大韩传染病学会等组成的谘询团。
兹卡病毒被列为法定传染病后,为已经感染或疑似感染病毒的患者进行诊疗的医务人员,须即时通报保健所,违者将被处以200万韩元(约6855令吉)以下罚款。
资料显示,第4类传染病是指在韩国国内发现的新发传染病,或有发生隐患的传染病,以及有从国外传入国内隐患的传染病。目前被列为第4类传染病包括鼠疫、黄热病、骨痛热症、严重急性呼吸道症候群(SARS)、A型流感、发热伴血小板减少综合症(SFTS),以及中东呼吸症候群(MERS)。
不过,这次在兹卡病毒出现确诊患者前即指定为法定传染病状况,在韩国较为罕见。韩国保健福祉部官员表示,每周约有600人从巴西进入韩国。考虑到游客入境情况以及疫情扩散趋势等,决定提前将兹卡病毒列为法定传染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