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30日讯)中国维权律师唐荆陵,被广东省广州法院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坐牢5年。他曾为2012年“被自杀”的湖南民运人士李旺阳之死,向李家提供法律支援。
香港《苹果日报》报导,备受关注的唐荆陵、袁新亭、王清营3人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周五在广州市中级法院一审宣判,判刑理由是唐倡议的“六四静思节”等公民不合作运动,定罪的主要证据是编辑、印制和传播5本外国社运书籍。而袁新亭和王清营也分别判处坐牢3年半和2年半。
唐荆陵在庭上表示“只会对上帝和人民上诉”,不准备对法庭上诉,上诉已没意义。明明是无罪的人,政治罪名进去,不讲法律。
判决书指,当中3人前年4月联名租用地方,作为聚会学习“公民不合作运动理念”的非法交流场所,将系列丛书《粉碎邪恶轴心》、《草根群众组织》、《从独裁到民主》、《自我解放》及《论战略性非暴力冲突:关于基本原则的思考》,编辑印制了5000馀本,宣传单张300馀张,寄给曾因涉危害国家安全受处罚的人员等等罪,行为符合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当天,广州中级法院周边戒备森严,声援者包括有美国驻广州领事馆的外交官,多间香港媒体到场采访。来自各地维权人士和访民在现场被警方驱赶或带走。
现年44岁的唐荆陵多年来走在中国维权、民主运动的最前线,2005年因替广州番禺太石村罢免风波中遭打压的村民辩护,被当局吊销律师牌;2011年茉莉花风波中遭羁押长达半年。
唐荆陵在2014年再度被拘,维权同道袁新亭和王清营半个月后被拘,3人初时是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被拘,后改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