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黎世16日讯)瑞士效仿丹麦的做法,规定所有难民必须将身上超过1000瑞士法郎(4418令吉)的财产交出来才能入境。有批评指政府此举形同“光天化日下的抢劫”,但瑞士政府表示,这项政策反映瑞士选民的意愿。
据路透社报导,一名叙利亚难民在瑞士SRF电视台上周四的新闻节目中出示一张收据。那是他之前把身上超过一半的现金交出来后,瑞士当局发给他的收据。
该收据还附上了一份难民资料表,上面写著:“如果你拥有超过1000瑞士法郎的财产,你必须在抵达接待中心时把它交出来,以换取一张收据。”
这名难民说:“在苏黎世,我们受到了警方的控制,他们把我们的全部钱都拿走了。”他也指当局承诺会把钱还给他们,但目前为止还没有还钱。
瑞士难民援助组织的弗雷说:“这(种做法)有失尊严。这必须改变。”
支付申请和开销费用
SRF电视台引述瑞士移民当局的话指,这项法律要求寻求庇护者和难民在可能的情况下,为处理他们的庇护申请以及提供社会援助所需的费用做出贡献。
瑞士移民局发言人受访时表示,这些难民如果在7个月内自愿离开瑞士,他可以带走所有财产。否则,他所交出来的钱将抵消用在他身上的开支。
除此之外,那些获得在瑞士居留和工作权利的难民,必须向当局交出10%的收入长达10年,或直到他们付清1万5000瑞士法郎(6万6266令吉)为止。
丹麦在上周二(12日)修改提议的立法草案,允许没收移民身上超过1340欧元(5920令吉)价值的现金以及其它财物,但结婚戒指以及其它一些有怀念价值的物品则不包括在内。
联合国难民署和其他人权团体对此谴责,称这样做违反国际难民法律。有些评论人士把这一举措,与二战纳粹德国对待犹太人的手段相提并论。
不过,丹麦政府指出,难民的待遇应该与失业的丹麦公民等同对待。当地人要想获得福利,也需要变卖在一定价值之上的资产。
丹麦国会在上周三辩论此提议,据信将会在本月晚些时候对议案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