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22日讯)云南一名女子在17岁时,被指涉嫌一起投放危险物质案,经过昭通市中级法院及云南省高院审理,她被判处无期徒刑,直到日前才被翻案,重获自由。
现年31岁的女子钱仁凤,在监狱中度过了13年青春。昨天下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纠正该院于13年前对巧家县幼儿园投毒案作出的有罪判决,撤销了以投放危险物质罪对钱仁凤作出的无期徒刑裁定,改判钱仁凤无罪。钱仁凤被当庭释放,重获自由。
钱仁凤出生于1984年10月。因称呼习惯等原因,她有过不少曾用名:钱仁凤、钱仁凤、钱仁妍、钱仁燕、钱仁艳等。
2002年云南省昭通市巧家县一家幼儿园发生重大的投毒案,一名2岁的女童因吃下老鼠药身亡,另有两名孩童经过抢救后治愈。当时在该院当保姆,未满18岁的钱仁凤被认为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经过昭通市中级法院及云南省高院审理,最后认定钱仁凤因和园长不合,遂生报复之恶念,判决投放危险物质罪罪成,处无期徒刑。
钱仁凤不服判决结果,她的代理律师以“事实证据不足、遭遇警方刑讯逼供”为由进行二审上诉,随后,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事情清楚、被告已认罪,定罪准确、量刑适当”为由,向钱仁凤下达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书。
2010年,云南行动律师事务所律师杨柱受钱仁凤和家人的委托,向法院代理申请再审。2010年8月,杨柱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交了再审申请书,同时还向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抗诉申请。
证据不足 无罪释放
今年5月4日,云南省人民检察院立案复查认为此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向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9月29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履行职务,原审上诉人钱仁凤及辩护人杨柱、杨名跨到庭参加诉讼。
昨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是否毒鼠强(老鼠药)中毒,毒物来源、投毒时间、投毒方式的证据存在无法排除的矛盾与合理解释,原判认定钱仁凤犯投放危险物质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故再审宣判钱仁凤无罪。
此外,法官也表示钱仁凤可申请国家赔偿,钱仁凤代理律师则说:“会争取更多的国家赔偿,对她(钱仁凤)下半生有个安排。”
钱仁凤母死前愿望:再见女儿一面
经过长达13年的申诉,钱仁凤终于释放回家。然而今年5月份,钱仁凤的母亲因病去世,死前唯一的愿望就是再见女儿一眼,但她没有等到。
钱仁凤说:“这辈子最大的遗憾,就是没有见到母亲最后一眼。”,她指出,在监狱里非常想念父母,进监狱时母亲还在世,而到她成功翻案,重获自由时母亲却已经去世。
钱仁凤双亲因年龄大无法到监狱探望,都是在电话里面给予安慰,钱仁凤说:“(父母)说相信我是无罪的,这时候最难受。”
有记者询问出来后有什么打算,对此她表示还不确定,目前心情还有点复杂,“但是我想我会好好生活,因为我很感谢大家,我也很幸运。”
她还指出,一个人既然做错事了,就应该负担责任,小老百姓是这样,警察也是这样,自己要承担自己该负的责任,这才是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