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8日讯)新加坡一名女儿身男儿心的无业女性,不但两次“娶妻”还拥有孩子,直到她性侵邻居少女后,才被揭发是女儿身!
这起颇为罕见的案件,在新加坡东北部的组屋住家发生。受害者现年16岁,来自破碎家庭,2011年认识被告时,以为她是来自印尼的男子,没觉察到她是女人。
被告朱妮卡(无业,39岁)是从2012年3月至2013年12月,性侵当时十三四岁的受害者。女生与被告一家熟络,常与兄妹到被告家过夜。
被告在女孩的推特上得知女生喜欢她,就去问女生。女生向被告表白,两人开始有感情,进而发生性关系。
渴望成为男性
被告承认15次用假阳具、另五次用手指性侵女生的罪状,以及一项对女生做出猥亵行为,抵触儿童与青少年法令的罪状。控方以其中7项提控她,余项交给法官下判时考虑。
朱妮卡在供证时,自称是“困在女儿身的男人”,从小就强烈渴望成为男性,拒绝接受自己是女孩。她不玩洋娃娃和“家家酒”,反而爱跟男生踢球,打扮举止均像男生。她称上幼儿园须穿校裙时,才知道自己是女孩。
被告称本身最讨厌穿裙,小时候母亲让她穿裙,她总哭闹不休。考O水准时,她故意考不上得穿校裙的初级学院。
被告因为无法融入,她被男女同学排挤。12岁时,被告有生理变化,却认为身体“背叛”了她。念中学时,她告诉母亲要变性,母亲因为宗教理由不答应。她很沮丧,甚至自残以舒缓情绪。
被告因子宫内膜异位而痛苦不已,不断服食荷尔蒙药物。她在20岁停经,当时轻松不已。
17岁时,被告就往底裤塞袜子,让人以为她有男性阳具。20岁起,她开始长期戴著假阳具,出门时只用男厕。
被告如何生下“女儿”?
被告踏入社会后,工作往往无法持久。这是因为每当雇主有意正式聘用她,她为了避免接受体检而落跑。
被告后来结交第一个女友。2001年,女友跟另一男人有了关系而怀孕。女友以为孩子是被告的,通知被告。被告认为这是天大的好消息,既可以顺水推舟组织家庭,又可以继续隐藏身份。
于是,被告利用假护照,带女友到印尼结婚,两人的“女儿”如今已13岁。被告过后又爱上另一女子,2008年到印尼注册结婚。
据悉,被告向妻子称,根据印尼的巴塔克(Batak)文化,“阳具”不能被人看到和触摸,因此两个妻子因此从没看过其性器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