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25日讯)中国江苏省南京市一对陈姓夫妇,6年前因自家房子被南京第一高楼“紫峰大厦”挡住阳光提出诉讼,结果却因律师不愿代理无奈撤诉。6年后,他们的儿子再次站出来,替年迈的父母讨要“阳光权”。法院周一判决紫峰大厦建设方赔偿10万元人民币(约6万6000令吉)。
中国媒体周三报导,2004年,陈军(化名)购买南京市厚载巷阳光阁社区某幢203室产权房,这套面积170多平方公尺的房屋正面朝南,自然采光条件好,陈军正是看中这点,并为年迈的父母著想,才下决心买下这处房产。
但2005年由南京国资绿地金融中心有限公司(国资绿地)建设的紫峰大厦开工建设,于2010年建成竣工。大厦建成后,以其358公尺高度雄立于南京鼓楼广场一侧,成为南京新地标。但因大厦妨碍周边一些房屋的采光,引起周边市民不满,包括陈军家。
2007年5月,国资绿地通知陈军父母及另3名相邻屋主,对紫峰大厦影响他们家庭采光问题进行协商,并于同年向3名屋主各支付5万元人民币(约3万3000令吉)补偿金,但唯独没有陈军家的份。后来,陈军去找国资绿地交涉,但遭对方拒绝。2010年陈的父母告上法院,但因律师不愿代理而撤诉。
陈军于今年5月将国资绿地告上南京市鼓楼区法院,法院周一一审判决,陈军家在紫峰大厦建成后,日照时间明显减少,被告须补偿陈家10万元人民币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