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日讯)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夫妇涉元大并复华贪污案判刑定谳,瑞士日前将冻结的本案不法所得返还台湾,这笔674万6840美元(约2969万令吉)的犯罪所得已被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没收,收归国库所有。
台湾媒体报导,台湾最高法院于2012年12月间,对二次金改案的元大并复华贪污部分判决确定,陈水扁被判坐牢10年,罚款1亿新台币(1343万令吉);陈水扁妻子吴淑珍坐牢8年,罚款新8000万新台币(1074万令吉),并宣告不法所得2亿新台币(2685万令吉)予以没收。
由于陈水扁将二次金改及相关洗钱案的不法所得汇到瑞士的银行帐户,最高法院检察署特别侦查组翻译定谳判决后,向瑞士提出司法互助请求,请求将资产变现并汇回特侦组指定专户。
瑞士联邦检察署在去年4月命令将扁家帐户内的674万6840美元资产,汇回特侦组指定专户。
特侦组将钱拨交台北地检署执行,北检除了已执行扁珍元大案犯罪所得2亿新台币的没收外,馀额2135万馀新台币(约287万令吉)则用来执行陈水扁罚款1亿新台币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