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6日讯)中国四川南充市党代会被爆贿选。这起贿选案涉及近500名官员,金额多达1600多万元人民币(约1065万令吉),堪称中共第一贿选案。
继湖南衡阳贿选案后,这起贿选案成为中国内地揭发的最大宗贿选案。前者涉及地方人民代表选举,后者涉及中共地方党代会选举。根据报导,仪陇县委原书记杨建华私挪公款80万元(约53万马币)送钱拉票,以不法手段“爆冷”当上市委常委。
当地媒体报导,在2011年10月19日中共南充市委五届一次全会前,杨建华挪用公款80万元(约53万马币),自行出面和安排下属向部分可能成为市委委员的人员送钱拉票。
该次党代会“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方式”进行,选出新一届南充市委领导班子。报导透露,该次选举常委名额13人,候选人14人,而“按照组织意图”,杨建华是“差额的对象”。但在不记名投票后,他竟然“爆冷”当选,晋身南充市委常委。热门的种子候选人——时任南充副市长何智彬却意外“落选”。
从那天起,就不断有举报杨建华的声音。直至去年中纪委巡视组进驻四川后,案件才终于曝光。有知情者透露,杨建华出价一张票最高20万元(约13.3万令吉),最低则有5万元(约3.3万令吉),并指杨建华当时确实向有投票权的市委委员声称自己是“陪选”的,为了票数不致太低“出丑”,请大家多多关照。
严重违反党纪
报导称,案件涉及人员多达477人,其中33人被开除中共党籍、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77人遭撤销党内外职务;而案件主角——杨建华则被判坐牢20年;中共南充市委书记刘宏建则因玩忽职守罪,判坐牢3年。
四川省委昨天指出,南充拉票贿选案是“一宗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恶劣案件,教训极其深刻”,必须“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据悉,湖南衡阳贿选案发生于2013年初,共有500多人涉案,涉及金额1.1亿元(约0.7亿马币),56名湖南省人大代表被裁定当选无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最严重的贿选丑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