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5日讯)16岁少年怨恨父母从小把他交给祖父母照顾,竟猥亵和性侵年仅10岁的亲妹妹,以报复父母。
被告案发时16岁,目前18岁,女生现年12岁,为保护女生身份,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任何可能泄漏女生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的名字。
被告父母赴美国读书,被告从小由祖父母带大。女生是在美国出世,被告父母完成学业后带女生回国。
2011年到2012年某日,被告在住家对妹妹做出猥亵行为,硬要妹妹替他手淫。另一次,被告硬叫妹妹替他口交。
尽量将兄妹分开
事件被揭发后,被告的父母尽量将兄妹俩分开,不让他们单独相处。2013年9月26日,女生生病在家休息。后来,被告放学回家,当时家中只有他们两人在,被告趁机非礼女生胸部,并用手指性侵她的下体。
女生叫被告走开,想推开被告,但不成功,她继续喊叫,最后被告才停手,警告她不得告诉任何人。
10月1日,学校辅导员查问女生的家庭环境,被告的行径才被揭发,过后遭警方逮捕。
被告声称因对性感到好奇,同时为了报复父母,才对妹妹做出不轨行为。被告与父母关系不好,他对父母到美国读书,把他交给祖父母照顾,感到怨恨。
被告昨日承认对女生做出猥亵行为、非礼和性侵未成年女生等4项控状。
根据精神报告显示,被告患上注意力缺陷多动症和违抗性障碍症。他重犯风险属于中等到高等程度。
律师为被告求情说,被告只是暂时迷失,他已知错,事后寻求辅导援助,希望法官给被告一次机会。
但控方指男生罪行严重,性侵亲妹妹,而且一犯再犯,罪行严重。虽然年纪轻,但被告的行为不能故息,应判入改造所。
法官要控方提呈缓监和改造所报告,案展本月25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