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7日讯)台湾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今日判决,涉及台北捷运江子翠站随机杀人的郑捷,须赔偿死者潘碧珠的家属及萧姓等7名伤者,共新台币2981万馀元(369万7693馀令吉);本案可上诉。
台湾媒体报导,大学生郑捷去年5月持钛钢刀在台北捷运疯狂砍杀,造成李翠云、张正翰、潘碧珠、解青云4人死亡,22人轻重伤惨剧,当时社会震惊不已。其中,潘碧珠的丈夫邱木森与两名儿子,与另7名伤者求偿共新台币3164万馀元(392万4690馀令吉)。
求偿不为钱为谴责
不过,郑捷名下根本没有财产,邱木森受访时说,他知道拿不到钱,但他们提出求偿的目的并非在于金钱,而是要让社会大众知道,郑捷为非作歹,这辈子虽然还不了,但因果报应,下辈子还是得还。
去年5月21日下午3时许,郑捷先和同学聚餐,随后进捷运站,选择在区段时间最长、乘客最多、最不好逃跑的北捷板南线龙山寺至江子翠站之间下手。4时43分,他持刀游走列车中后段的第4、5、6节车厢,刺杀无路可逃的被害者,甚至翻转刀刃,短短1分31秒内攻击26人;犯后他宣称为求被处死刑而杀人。一审法院依4项杀人罪、22项杀人未遂罪,判郑4死刑、144年又6个月徒刑,目前上诉二审中。
有家属不知可求偿
针对民事求偿,死者李翠云的家属认为郑捷名下毫无资产,提起民事赔偿并无意义。死者解青云、张正翰的家属则不知道民事赔偿须主动提出。因此4名死者家属中,仅邱木森及两名儿子,与另7名伤者提出刑事附带民事求偿,每人求偿精神慰抚金、医药费等新台币200万至666万元不等金额,合计新台币3164万馀元。
民庭审理时,郑捷并没有出庭,委由律师处理,主张死伤者均获保险公司赔偿,请求权是保险公司所有,且郑捷犯案前面临“超出他所能承担的生活压力”,没有家人或学校协助,加上他没有前科,犯案后大喊“警察呢?警察呢?”有意自行投案,教诲记录也显示他曾表达“对不起爸妈”,心理师也认为他内心正在转变,希望减少慰抚金。
被害者走不出阴影
一名萧姓女受害者于审理时主张,只要回忆起当时情景,仍不自觉颤抖、左顾右盼,深恐如郑捷般的随机杀人者再度出现,独自外出仍十分畏惧。
林姓男伤者则说,他因郑捷的行为,罹患“人群恐惧症”,难以信赖周遭人群,对搭乘捷运有恐惧感,搭乘大众交通工具时,无法放松,不自主精神紧张,对四周乘客高度警戒,不敢阅读、休息,严重影响生活。
陈姓男伤者则说,案发后,他一度以为自己面临生死存亡关头,心理留下极大恐惧阴影,至今仍经常梦到遭郑捷追杀情景,从梦中惊醒、痛哭;颜姓伤者则主张自己进出门时,心惊胆跳,小心翼翼左顾右盼,从此不敢再搭捷运。
被害者主张,郑捷杀人是北捷通车10馀年首例随机杀人事件,本案严重性与侵害性,是台湾治安史上首见,被害人都是依日常作息搭乘捷运,无故遭砍,极度悲伤、难过、愤怒,且此后,人与人之间互信大幅下降,导致民众不敢搭捷运,纵使搭乘,民众因此提高警觉,社会弥漫对人信赖大幅动摇的不安氛围、甚至出现模仿效应,郑捷行为实在是罪大恶极。
最终经过审理后,法官认为郑捷对死者家属及伤者未道歉,毫无悔意,审酌被害人受害程度、交通费及医疗费等证明单据,共判赔新台币3091万元(383万4139令吉),扣除潘碧珠家属已领的犯罪被害人补偿金新台币110馀万元(13万6446馀令吉),郑捷总计须赔偿新台币2981万馀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