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13日讯)日本一名公司总裁与一间夜店老板娘有染长达7年,前者妻子基于两人通奸,入禀要求对方赔偿400万日圆(约12万令吉)作精神损伤。
惟东京地区法院法官早前裁定,该段关系纯粹是“商业交易”,是金钱上的来往,并不涉及婚外情,故对婚姻无造成伤害,拒绝妻子的索偿要求。
法官表示,涉事的东京银座一间夜店老板娘事实上,只是当总裁成客人而上床,似属卖淫多于发生婚外情。
影响通奸案审议
惟今次裁决,有法律专家认为将影响将来通奸案的审议。因今次裁定清楚界定出只要第3者是基于金钱利益而与已婚人士发生性行为,就不足以构成通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