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22日讯)美国纽约一名法官,周一授予两只黑猩猩人身保护令。这意味著它们享有人类的待遇,石溪大学(Stony Brook university)将必须就“禁锢”猩猩做解释。
“人身令”(writ of habeas corpus)通常适用于一个被囚禁的犯人到法庭出庭,从而由法庭检视他被囚禁是不是合法。不过,非人权利项目(The Nonhuman Rights Project)一直都致力于令一些动物诸如海豚、鲸鱼、大象、类人猿等争取基本的人类权利。黑猩猩代表动物出庭,为自己的生存状况“代言”——例如作为宠物或表演者,是不是应该被视作是违法的“非人道拘留”。
《华盛顿邮报》报导,代表两只黑猩猩提出诉讼的NhRP说,法官发出此令是法庭已经“明确地决定”将本案的黑猩猩看成是法律上的“个人”。这是一个里程碑,为黑猩猩和其它具有人质能力的高级动物争取人身自由权利。“本次裁定坚定了我们的观点——这些动物虽然不是人类,但它们也不是某些人的私有财产”。
拥不再被拘留权利
NhRP在2013年提出诉讼,说石溪大学里的两名猩猩(以及另外两位“伙伴”)遭到了非法监禁,它们理应被转移至佛罗里达州的保护区。纽约最高法院这名承审法官发出了人身令,但未判决这两只在石溪大学实验室的黑猩猩是不是需要被释放。
法官的决定只意味著黑猩猩拥有了为自己争取不再被拘留的权利。也就意味著纽约州大石溪分校的代表律师必须在5月6日出庭解释“禁锢”黑猩猩的法律依据。
加利福尼亚州佩伯代因大学(Pepperdine University)一名法学教授接受《科学》采访时表示,如果法官断定自己找到了“黑猩猩从法理上来说也是人”这个重大发现,将是相当令人震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