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7日讯)中国法院周二宣判,南京前市长季建业受贿案罪名成立,判处坐牢15年,并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人民币(约119万4000令吉)。
中国山东省烟台市中级法院当天上午在第一审判庭公开宣判指,季建业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透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本人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受贿罪。
但因季建业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主动交代办案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犯罪事实,具有坦白情节,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赃物,认罪悔罪,依法可从轻处罚。
烟台中级法院最后判处季建业坐牢15年,并没收个人财产200万元人民币。若不服判决,可在10天内提出上诉。
季建业被控在1999年底至2012年下半年,本人或透过特定关系人非法收受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1132万馀元(约676万令吉)。
季建业在审讯时当庭表示知罪、认罪、悔罪,请求法庭从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