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4日讯)据中国公安部统计,中国去年有40多万宗电讯诈骗案,涉案107亿元人民币(约63亿令吉),其中逾10万宗、约80亿元人民币(约47亿令吉)的诈骗赃款,被台湾方面的行骗集团取走。
中国全国人大代表、珠海格力集团副总裁陈伟才,周六在大会发言称,应建立电讯诈骗冻结资金“原路返还”机制,买卖银行卡入刑等,运营商也应担负赔偿责任,以遏止电讯骗案。
陈伟才举例,郑州某公司财务经理张女士,去年3月被改号为中山市公安局的电话所骗,将公司和个人的全部资金3866万元人民币(2293万令吉),分两次转到“安全帐户”,这是中国国内电讯诈骗个人受骗的新纪录。
目前电讯诈骗分为两种,一种是以中国犯罪分子为主的地域性诈骗团伙,此类金额少,易破案和追赃。
仅能追回7.5万
另一种是以台湾犯罪分子为头目的犯罪集团,多以“法院传票、资讯泄露、涉及洗钱”,使用改号为政法机关办公电话,冒充警员、检察官、法官,假冒“最高检察院网站”中的通缉令,进行跨境诈骗,此类破案追赃最难,群众亦难以防范。
台湾警方称,台湾目前有近10万人向中国进行改号电话诈骗为生,中国每年约有80多亿元人民币的诈骗赃款在台湾被取走,因两岸法律制度差异,多年来仅追回12万7000元人民币(7万5000令吉)。
陈伟才提出3项建议,包括建立电讯诈骗冻结资金“原路返还”机制,买卖银行卡入刑等,并指电话使用者与运营商签订了服务协定,使用者交付来电显示费用,运营商就应按电讯条例的要求提供准确的来电号码,因改号来电受骗,运营商应负民事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