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27日讯)虐待和恐吓印尼女佣19项罪名成立的罗允彤,在周五被香港区域法院判监禁6年、罚款1万5000港币。
由于罗允彤承认没有为雇员购买保险控罪,所以判决中有罚款。
印尼女佣厄维阿纳在法庭旁听了宣判,她不满罗允彤只被监禁6年。她认为这不足以弥补她的身心伤害。但她离开法庭时表示法庭最终彰显公义,希望雇主能善待外佣,明白外佣亦是人,应享有人权。她会原谅罗允彤,但会要求赔偿。回印尼后会她继续学业。
23岁的厄维阿纳去年1月初离开香港时遍体鳞伤,回到印尼后才听从同乡的劝谕报警求助。案件曝光后引起香港、印尼和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
法官表示,被告罗允彤在会见心理专家时仍然否认自身行为有问题;心理报告没有足够证据显示她有心理及情绪问题。法官还认为,被告对地位比她低的人没有同情心,人前人后不一样。
除此,法官在判刑时也提到,如果可容许外佣不与雇主同住,类似的事件或会较少发生;香港及印尼当局亦应调查中介公司一次过收下雇主代佣工付大笔佣金的情况。因为这令佣工即使工作遇到问题亦不能随便转雇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