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26日讯)中国宁波市5月起将实施新规定,生理期的女性劳工,在工作场所室温低于摄氏5度的情况下,可以拒绝上班。
中国浙江省宁波市将于5月起实施的一项新规定,近日来在网络上快速传播,不少网民感叹“宁波女职工有福了”。
不过,澎湃新闻网发现,工作地点气温低于5度不用上班,这项女职工的经期“福利”,其实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在1994年就作出类似规定。
报导指出,宁波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宁波市特殊天气劳动保护办法”。这是中国首部针对特殊天气劳动保护的地方规章,包括高温、低温、台风、暴雨、暴雪、道路结冰、大气污染等情况,对劳工都有保障。
办法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处于经期、孕期的女职工在0度以下的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在室温5度以下的工作场所作业。
除此以外,办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安排孕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在35度以上的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室温在33度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
另外,经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可自行选择是否在高温环境下作业,工作单位不得强行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