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年仅30岁的赵明福被反贪污委员会以证人身份,协助调查一宗选区拨款事件,他当时是行动党雪州行政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第二天下午,赵明福被发现横尸在雪州反贪会大厦隔邻的五楼屋顶,引起社会极大震惊,此案由此展开了漫长的追寻真凶之路。
对于赵明福的死因,反贪会口供认为赵明福自杀;验尸庭2011年裁决,由于无法对死因做出确凿结论,此案为“悬案”或“存疑判决”;2014年上诉庭做出推翻赵明福案为“悬案”的判决,改判赵明福之死是“由身份不明的一名人士或多名人士的非法行为所造成”。
不过,皇委会在2011年的报告将赵明福案定调为自杀,报告点名3名反贪会官员对赵明福使用持续不断、激烈及不恰当的盘问方式,违反反贪会程序,而赵明福则是蒙受精神压力,导致他选择自杀。
赵明福案件已经10年过去,没有任何反贪会官员受到对付或被提控,赵家所期待的正义和公理始终未到,不禁令人疑惑从国阵到希盟,赵明福案件为何还是如此艰难?
希盟成功执政中央,普遍认为行动党如今在朝,应更容易让赵明福案露出曙光,然而实际上背后交织著复杂的政治和法律因素。
赵明福民主基金会主席黄玉珠律师表示,赵明福案一直为政治色彩笼罩著,案件本身就带有政治动机,当时的国阵政府要想方设法夺回雪州政权,一个小小数额的案件却兴师动众,对赵明福的问话过程也出现很多违反人权的举动。
她称,在国阵时期就是要弄垮雪州政府,是不可能真正找回公道,然而到了今天,希盟执政,赵明福案还在原地踏步,也是有其他因素考量。
黄玉珠个人认为,目前有许多贪污案件的审讯和调查,希盟政府需要大量依靠反贪会,需要反贪会官员的支持和配合,也许希盟会犹豫如果调查他们的人,会不会出现问题。
“官场里面有很多潜规矩,有些可以讲,有些不可以讲,有的可以做,有的不可以做,一旦进入了体制,就要熟悉这一套,如果不依照这个规矩来,你的下场会是怎样?”
“相比人权和民主,他们可能更重视权力斗争。除了追查贪污洗钱犯罪,对付纳吉和阿末扎希就是一场政治博弈,因此会把大部分精力放在他们身上。”
另外,黄玉珠也称,现在的政府是弱势政府,只能获得20%马来选票,而当下反对党常煽动种族主义情绪,希盟政府因此对赵明福案有所顾忌。
“现在的总检察长汤米汤姆斯是印裔,当初受委时已引起马来人不满,且也质疑为何财政部长要给华人担任,行动党也被反对党说成控制政府。”
“从表面上来看,政府有的是权力,你不做还有谁可以做,但实际真的不容易,我们很希望赵明福案能够水落石出,毕竟锲而不舍斗争了10年,特别是看到赵家人,会觉得很心酸。我相信如果是有决心,没有事情解决不了。”
赵明福案发生至今已10年,多年来的坚持到底有何意义,赵明福民主基金会主席黄玉珠称,除了找出真凶,希望激励大马人珍惜自由民主,正视拘留期间死亡案件的严重性。
黄玉珠说,赵明福虽然已经走了,但不希望他的死无所价值,即使案件最终不能水落石出,可是要把维护人权民主,追寻真相的风气形成起来,让拘留中死亡案件可以大为减少。
她称,如果没有家人的坚持,相信赵明福案也会像其他类似案件一样石沉大海,如果因时间失去信心而放弃,只会造成执法单位更加嚣张。
以“错误囚禁”方向重查掀争议
赵明福案件的重新调查是以“错误囚禁”为方向,引起极大争议,赵明福家人及支持者认为赵明福遭到杀害,应依据上诉庭判决以谋杀角度重新开档,然而也有观点认为皇委会结论定调为自杀,使案件的法律结果难以改变。
赵明福民主基金会主席黄玉珠称,错误囚禁是原因,结果是导致赵明福死亡,且上诉庭已清楚裁决赵明福是由他人非法行为致死,那么应该找出何人致死赵明福。
她认为,现在有一些误解,认为政府已赔偿赵家,那么就等于案件结束,但赵明福案件并没有走完所有法律程序,刑事方面还没展开。
她解释,政府赔偿赵家属于民事诉讼,这与刑事诉讼完全不相同,民事诉讼是起诉政府导致亲人死去,要求政府赔偿亲人所能给予的生活开销,而针对涉事官员部分是缺少的。
民政党总秘书麦嘉强律师指出,验尸庭裁决赵明福案为“悬案”,主要是因为如果说赵明福被谋杀,但又有证据显示不是谋杀,如果说他是自杀,又有证据显示不是自杀。
他说,高庭当年维持验尸庭的裁决,到了上诉庭又有了不同的裁决,指赵明福是被不明人士致死,然而赵明福案的最高法律层级在皇委会,所以皇委会的结论成为关键。
“如果没有皇家调查委员会的结论,警方应该要向著谋杀方向,调查到底谁把赵明福致死。”
“可是皇委会当年结论,没有否定反贪会盘问赵明福非常高压,但同时认为因为无法承受高压盘问,赵明福自杀,这导致在法律上受承认的死因是赵明福自杀,而非他人致死。”
麦嘉强认为,除非能够推翻皇委会结论,否则根本无法通过法律来扭转乾坤,而大马从来没有发生过推翻皇委会裁决,唯一可以期望的是用政治力量把不可能化为可能。
对于赵明福案件以“错误囚禁”方向调查,黄玉珠和麦嘉强均认为不可接受,甚至是在拿赵明福家人来开玩笑。
黄玉珠说,错误囚禁和杀害都是刑事案调查,罪成的量刑一个天一个地,刑事法典第342条阐明,错误囚禁最高1年或罚款最高2000令吉或两者兼施,而谋杀刑罚为死刑,误杀刑罚为最高监禁30年和罚款。
“我想这是任何人都没有办法接受的事情,更何况赵家。我们要求的是秉公处理,必须要以他人致死的角度去调查,进入司法审讯,至于如何判决,就交给法庭。”
麦嘉强称,通常错误囚禁的证人通常是当事者,在赵明福案件要叫谁来做证人,赵明福已经去世了,这样做等于是拿他的家人来开玩笑。
他表示,再说如果错误囚禁的罪成成立,刑罚那么低,能够得到什么有效的结果,反贪会官员的惩罚依然太低。
他指出,在大马发生的盘问死亡案件,很少有官员真正对付,一般上起诉政府赔偿,然后那些官员还是如常工作,很多时候受到官员伤害的当事者也害怕会继续招到折磨而不敢指证,而法庭通常选择站在官员那一边,很少有公平可言。
给一个交代 反贪会应带头内部彻查
赵明福在反贪会录取口供期间离奇死亡,现时能够做的举措之一是展开内部调查。
民政党总秘书麦嘉强律师称,现任反贪会首席专员拉蒂法可以展开内部调查,可能结果在法律上不承认,但可以和大众解释。
他说,如果反贪会经过内部调查,真的是他杀,在法律上能不能做到提控,是法律的问题,但反贪会应该要尽本分,还赵明福案一个真相,尤其是要给赵家交代,到时候形成的社会舆论压力可能会促使改变。
“所以,我认为拉蒂法和反贪会可以带头先展开内部调查。”
时评人陈亚才也指出,案件直接涉及到赵明福在反贪会接受调查期间离奇死亡,简单来说按照常理反贪会要承担最大责任。
他称,反贪会没有妥善保护受调查者的生命安全,不管基于什么理由,不管主动还是被动,在反贪会范围内离奇死亡,都要承担一定责任。
他认为,在处理案件过程中,从开始到现在,反贪会本身存在问题,10年后的今天,依然要查回反贪会盘问赵明福的过程,以及赵明福去世后的处理,相关涉及者也应重新接受调查。
另外,陈亚才称,赵明福当年尚属在野党的行动党,那么当时的国阵内部是否对案件有著直接、间接干预,影响到案件结论,这些都是在过去10年缺少说服力的调查。
陈亚才称,如今10年过去了,我们在看赵明福案时,要去思索盘问、调查、录取口供的机制是否改善,调查官不合理暴力、威胁,严刑逼供的问题是否减少,还会不会发生另一个赵明福?
从反对党到执政党 行动党不应沉默
行动党多年来一直积极为赵明福案奔走,在成为执政党后许多领袖对赵明福案反而鲜有公开表态。
时评人陈亚才称,一般认为,行动党从反对党到执政党,应该具备更好条件和公平机会来调查赵明福案,可惜行动党在509变天以来,在很多重要决策和课题上,包括赵明福案件,至少在外人眼中看来,都保持相对沉默。
他说,行动党在过去当反对党时,争取落实正义、追求民主人权和公开透明的理念等等,在今天看来,行动党的立场反而让人感觉不如过去,之前对赵明福和赵家出力最多的领袖,都应该做出一些表态。
他称,行动党的沉默会让人产生误解和错觉,以为行动党不太关心赵明福案件,尤其这涉及到行动党本身的案件,该党有义务和责任公开表达立场。
他认为,如果行动党在反对党期间,对反贪会、警方、检方、法庭等有公平专业的期待,那么现在也应该表达相同立场。
针对行动党若过多公开表态是否造成“干预”和“施压”的印象,陈亚才觉得,表态并不是左右警方、总检察署或希盟政府应该怎么处理,适度的表态非常重要的。
他说,若要落实竞选宣言,推动国家进步,不是谈抽象的概念,而是要在像赵明福案这样具体的课题上,有所反映希盟推动的改革。
“行动党作为一个长期为民主人权奋斗的政党,更应该加速这样一种改革,而不是因为基于政治利益和顾忌,把赵明福案件作冷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