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女演员郑爽因代孕丑闻、逃税等问题遭到娱乐圈封杀,现面临法律诉讼。根据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的典型案例判决结果,郑爽被判决需退还某影视投资公司3050万元人民币(约1956万令吉)的服务费及利息,并赔偿6000万元人民币(约3847万令吉)。
据《香港01》报导,该纠纷始于2016年,当时郑爽与某影视投资公司签署了策划服务合同,约定策划服务期限及费用。合同中明确规定,如果因艺人参与违法犯罪活动或因劣迹导致作品无法上映,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需返还已支付的酬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某影视投资公司分期支付给郑爽工作室合计3050万元(约1956万令吉)作为影视剧服务费。然而,由于郑爽的代孕丑闻和逃税问题,导致她受到了封杀,涉及的电视剧无法上映。
某影视投资公司认为,郑爽的不良行为已经对社会产生了极其恶劣的影响,根据广电总局相关通知,郑爽主演的电视剧已经无法上映,因此要求解除合同,要求郑爽退还服务费3050万元(约1956万令吉)及利息,并赔偿经济损失6000万元(约3847万令吉)。
郑爽曾辩称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且电视剧未能上映并非由于自己的原因。她还否认自己是“劣迹失德艺人”,并反对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郑爽提起上诉,但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7月18日作出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据风险信息显示,此前郑爽及其两个工作室已因该案件被强制执行约1.28亿元人民币(8208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