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艺人杨明去年8月于山顶马己仙峡道发生交通意外,被控“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作酒精测试”、“不小心驾驶”及“车窗玻璃光度不足”3项罪名,其代表律师之前指没有证据显示杨明当时的精神状态(Mental State),今日于东区裁判法院续审。早前他否认首项控罪,并承认其馀两项控罪。
杨明今日下午1时50分在女友庄思明和经理人的陪同下抵达法院。期间有人在他身后高举标语,现场所见,杨明似是心事重重,不发一言便步入法院。
裁判官邓少雄指接纳辩方解释,认为被告案发时未能理解当时资讯,裁定杨明“拒绝提供血液样本作酒精测试”罪名不成立。至于早前他已承认其馀两项控告,杨明需还押等背景报告,于4月14日判刑。
就还押一事,杨明代表律师跟法官争拗指案件无死伤,法官则指杨明的驾驶技术及态度都有问题,无死伤只是侥幸,所以需要还押。现场人士闻言,有人鼓掌、有人落泪,双方人马一走出法庭,即发生口角,有人更说要开香槟,杨明粉丝则叫听审者不要胡说,双方争吵过一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