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17日讯) 影星甄子丹在2018年主演的电影《冰封侠:时空行者》因票房欠佳,电影出品方曾在微博炮轰甄子丹耍大牌、乱该剧本和台词,又干涉动作导演工作、不配合宣传。对于这些指控,当时甄子丹在微博上发千字文反击,也采取法律行动控告对方诽谤,而他的工作室在16日发微博宣布胜诉。
甄子丹工作室在16日于微博上贴出电影《冰封侠:时空行者》的道歉书,以及北京法庭的民事调解书的照片,宣布甄子丹维权胜诉。
根据北京法庭的民事调解书,法庭在今年2月立案,并于上月底审理完毕,原告甄子丹要求片商向他刊登道歉书,并要求保留在网络上长达30日,若在本月26日前未能刊登出道歉书,则需要向甄子丹支付50万人民币(约30万9827令吉)的违约金。
工作室也发出贴文指责《冰封侠:时空行者》电影公司基于“宣传炒作”为目的,企图通过捏造事实无中生有,有意造谣诽谤抹黑甄子丹的“宣传手段”来引发大众对该电影的关注。
虽然电影公司早在14日于官方微博上发布致歉函,但工作室表示该致歉函无法弥补甄子丹近年来因此事造成的名誉损害,但甄子丹的团队坚决服从国家法庭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