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尔3日讯)已故韩星具荷拉,生前控诉前男友崔钟范对她施暴殴打至子宫出血,更被对方威胁将性爱影片公开,不过案件在去年8月一审中,法庭仅判决崔钟范缓刑一年,而性暴力嫌疑不成立。当时具荷拉作出上诉,二审判决终于在2日作出宣判,崔钟范被即时拘留兼判入狱1年,不过具荷拉的家属和粉丝皆不满意判决,家属更要求检方上诉。
去年8月原本已经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3年的崔钟范,因为对案件判决感到不服而提出上诉,事后还开起派对丝毫没有悔改之意。法庭在2日的二审时宣判他刑有期徒刑1年并当场被捕,虽然终于给具荷拉还了一个公道,但有许多粉丝认为判刑太轻。至于具荷拉的哥哥具浩仁也向媒体表示,对于崔钟范被判实刑的结果感到不满意,“在审讯中检方要求判处3年有期徒刑,但法庭只判处1年有期徒刑,对此表示遗憾。”
代表律师在3日时发表声明,表示希望检方认识到案件的重要程度,并向大法庭上述,指大法庭作出的判决才符合国民的法律鉴定和普遍正义。代表律师首先表示遗憾,指一审和二审都判定崔钟范的非法摄影嫌疑无罪,这是以加害者为中心的事故。
一审和二审认为,当时崔钟范和具荷拉是恋人关系,根据具荷拉不制止拍照或不要求删除等情节,很难认定是违背被害人意愿而拍摄。不过代表律师表示,在一审中,受害者在拍摄当时并不同意,本来想意图删除,但由于相关影片一直保存在崔钟范的手机内,所以一直未能找到时机将其删除。
另外,代表律师也指具荷拉曾考虑到恋人关系的特性,如果知道拍摄事实后即时发火,可能会将关系恶化,所以打算在事后才安静地删除。他批评一审无视这种考虑,断定具荷拉默认拍摄,二审也没有特别理由维持了这样的判断,所以代表律师质疑审判中是否考虑到受害者的立场。
对于量刑标准,代表律师表示,崔钟范利用手机中“删除的影片在30天内不能完全删除”的特点,从影像资料库中复原后,更具荷拉作出致命的威胁,指会公开给媒体,因此身为艺人的受害者受到了巨大的冲击和精神上的痛苦。同时,他也批评二审曾考虑到这一点,认定被告人的罪行极其恶劣,但仍只判处1年有期徒刑,表示难以理解其中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