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8日讯)范冰冰去年涉“阴阳合同”逃税案,被罚约5.3亿令吉,在限期前未有清缴罚款,将面临刑责,前日有中国报道称范冰冰已卸任江苏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有消息指范冰冰将转战幕后,扶助胞弟范丞丞。
有中国网民发现李晨已经退出与范冰冰合资的无锡爱美神影视文化有限公司,范冰冰母亲张传美成新合伙人之一,同时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也不再是范冰冰,股东亦有变动,据知李晨当年同范冰冰公开恋情后,他们于2015年11月合资成立爱美神企业管理谘询有限公司,到2018年4月,无锡海视影视文化工作室加入,爱美神企业管理的法定代表人和负责人由李晨变更改为牟恩广,在今年1月15日,李晨退出爱美神企业管理。
对于李晨退出与女友范冰冰合资的公司,网民有不同看法,有人认为因为范冰冰已不再当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所以李晨与女友共同进退,让冰妈做新合伙人,另有网民指李晨此举有可能是“断绝”关系,估计有机会下一步宣布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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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冰冰被爆拖欠王源片酬 双方工作室回应了
中国女星范冰冰去年5月爆出以“阴阳合同”逃漏税,被判罚逾8.83亿元人民币(约约5亿令吉),沉寂数月后,传她即将在今年复出,而最新代言照也曝光了。
如今在范冰冰准备复出之际,却爆出她积欠18岁男星王源千万人民币片酬,让王母气得扬言提告,对此范冰冰工作室驳斥传闻是子虚乌有,王源工作室也澄清谣言内容不实。
综合外媒报导,有网民爆料称TFBOYS宣布单飞不解散后,三个人便各自签约了不同的公司,其中王源与范冰冰工作室达成了合作。但去年范冰冰因为偷税风波事业遭受重挫,工作室的工作也似乎停滞不前。据悉,王源在去年与范冰冰工作室解约,如今“转投”贾乃亮公司并已经签约。
在去年解约前,王源拍摄了古装剧《大主宰》,根据合同片酬分期先打到范冰冰工作室,但由于工作室被稽查账户被冻结,王源迟迟没有拿到片酬,王源一方多次与范冰冰工作室协商追讨,但一直没有结果,而这笔片酬估计在千万以上。
消息还传出王源的母亲诉苦称儿子的血汗钱替人交了税款,范冰冰欠儿子片酬不还等等,如果还拿不到片酬,她们将对范冰冰工作室进行起诉。
这些消息传出后,双方驳斥传闻王源强调与范冰冰合作愉快,对于蓄意抹黑者,将透过法律途径究责,而范冰冰工作室也表示拖欠片酬是子虚乌有的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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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范冰冰3月复出! 最新代言照曝光
中国女星范冰冰要复出了吗?
根据《ETToday》报导,她为某眼镜品牌拍摄最新宣传照,随即传出3月要复出的消息,自从2018年涉逃漏税接受调查以来,已经被罚将近40亿台币(约5.3亿令吉),且消失娱乐圈超过大半年,复出举动引网民两极化讨论。
根据网民晒出的截图,范冰冰戴上一系列新款墨镜,拍摄2019年最新平面广告,身为代言人广告已经率先上架,并传出3月会复出。
她除了品牌代言,更被中国媒体《新京报》评选为2018年度风云人物,部分网民酸评:“我门国家的娱乐圈真的好宽容”、“不是说三年不让出来吗”,同时也有粉丝力挺“不是跟这个品牌一直有合作吗?不工作要让人违约吗”、“快出来,我需要她!”
范冰冰因逃漏税被税务局调查,低调神隐数月后,2018年10月初打破沉默发文道歉,同时传出2天内就缴清近40亿元的罚金,不过演艺形象已经受到重创。她的演出作品《巴清传》、《大轰炸》都遭到延播、无法上映、删减戏份等,最近则是常被目击现身北京的工作室,何时复出受到各界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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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传是范冰冰私生子 范丞丞告赢造谣者
(北京2日讯)2000年出生的范丞丞是中国女星范冰冰的亲弟弟,但过去18年来,网络不断传出他是范冰冰的私生子,让姐弟不堪其扰。他近期状告一网民造谣,并出示家庭户口本的公证书证明与范冰冰属姐弟关系。1日,范丞丞反黑站和范冰冰反黑站在微博晒出的法院判决书显示,范丞丞在名誉侵权案中胜诉。
范冰冰和弟弟范丞丞相差19岁,导致范丞丞屡被传是范冰冰的私生子,即便双方多次澄清,仍无法消弭外界闲语,范丞丞只好硬起来向网友提告,如今名誉权一审已经宣判,散播不实谣言的王姓男子除了道歉,还要赔偿6万2800人民币(约3万8000令吉)。
根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公布的“民事判决书”显示,19岁被告王先生自2018年3月12日起多次发布“范丞丞是范冰冰与洪金宝的私生子”等多篇侵权文章,范丞丞除了提交户口本证明他与范冰冰是“姐弟关系”,也向法官提出诉讼,要求王男删除涉案侵权内容并注销微博帐户、登报道歉不小于名片大小、涉案微博发表置顶道歉文至少90天,以及赔偿经济损失、合理支出、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50万人民币(约30万令吉)。
法官以范丞丞提出的诉求,综合王男过错程度以及侵权影响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判王男得在生效之日起7天内,于涉案的微博账号“连续48小时发布致歉声明向范丞丞赔礼道歉”,内容需经由法院审核,若逾期不履行将按照范丞丞诉求登报道歉,王男也得在7天内支付范丞丞精神抚慰金5万(约3万令吉)、合理支出1万(约6000令吉),以及案件受理费2800元(约1685令吉),共计6万2800人民币(约3万8000令吉),若未在期限内赔偿,将依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如不服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日起15天内递交上诉状,若在上诉期满7天为缴纳受理费将自动撤回上诉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