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岁周星驰(星爷)2010年与交往13年的女友于文凤分手,她仍继续协助他打理生意。但两人于2012年因买楼佣金对簿公堂,现又传出于文凤再告星爷追讨超过50万元港币(约27万令吉)的佣金。
据香港《苹果日报》报导,双方在2002年有协议,星爷答应将3栋大埔比华利山别墅及5个车位衍生的利润,当中拨一部分给她。根据香港土地注册处资料,星爷出售的这3栋别墅获利约523万元港币(约286万令吉),若以一成佣金计算,未扣除相关税项,于文凤追讨金额应该超过50万元(约27万令吉)。
早在2012年,于文凤就曾因佣金跟星爷撕破脸,当时她透露,星爷承诺会支付她投资获利中的10%款项当作佣金;2004年,星爷答应就一间未出售的山顶普乐道“天比高”别墅,支付她8千万元港币佣金(约3亿1千万元台币),但最终只付了1千万元港币(约3900万元台币),让于气得状告法院追讨7千万元(约2亿7千万元台币)佣金。
这起案件纠缠多年,香港法院一度指别墅未出售,驳回诉讼,但于文凤不服上诉,案件将于明年1月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