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1日讯)22岁歌手迪玛希在湖南卫视《歌手2017》一鸣惊人,日前演唱俄罗斯歌手维塔斯(Vitas)代表作《歌剧2》(Opera2)再获第一,并在湖南卫视春晚再表演。事后维塔斯转载声明,指迪玛希在无授权下多次改编、演唱该歌曲是侵权,已向湖南卫视发律师信,要求对方停止传播有关演出。
俄罗斯布多夫金文化制作中心发律师信称,维塔斯作为《歌剧2》的词、曲作者,享有著作权,并授予布多夫金行使。布多夫金发现,湖南卫视在未取得授权下,在《歌手2017》1月28日第二期中播出迪玛希演唱《歌剧2》,演出内容广泛传播并能被下载。律师信中称,维塔斯与布多夫金理解更多观众希望该歌曲被精彩演绎,故未有追究侵权。
网售翻唱版本
布多夫金之后发现,湖南卫视1月30日播出的《全球华侨华人春节大联欢》中,迪玛希再次演唱《歌剧2》,认为类似行为多次发生,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造成不利影响,对此很痛心,于是采取法律行动。布多夫金要求,湖南卫视停止传播《全球华侨华人春节大联欢》使用《歌剧2》的内容,删除有关材料。在未取得授权下,不得行使与《歌剧2》词曲有关的任何权利,不得再次公开演出、节目制作中使用该歌曲。
湖南卫视暂未回应,不过其实真正有责任的,是迪玛希与他所属唱片公司,事先应与维塔斯经理人公司或唱片公司谈妥版权,而非予取予携。
除此,迪玛希还将他翻唱的《歌剧2》版本放上微博售卖,每首2人民币(约1令吉20仙),至少已卖出1104首,涉额2208人民币(约1422令吉)。
*以下视频取自Youtube,若遭移除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