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14日讯)8月8日是已故巨星梅艳芳的53岁冥寿,虽然梅艳芳离世已13年,但梅妈覃美金和哥哥梅启明为了她的遗产,多年来跟汇丰信托打官司,两母子因讼费被判破产后,梅妈呻每月3万元(约1万5229令吉)生活费捱得好辛苦,梅启明就被读者陈先生“爆相爆片”捕获,大前晚在铜锣湾的海鲜烧烤餐厅,豪叹鲍鱼和白酒。
12日晚约8时,梅启明一个人在餐厅开怀大嚼,跟侍应有说有笑似乎是熟客,读者陈先生在电话说:“他像是每日都来,见到他叫了两只鲍鱼,一只都要几百港币,还叫了鱿鱼、西班牙火腿,还喝了最少3杯白酒,结账至少要600港币(约305令吉)。”
无需梅妈照顾
13日记者致电梅启明了解,为何破产还有钱豪吃鲍鱼?他表示:“海鲜餐厅?是吗?吃两只鲍鱼那么厉害,一只是吗。”记者指餐厅消费很贵,梅启明说:“抽到奖嘛,餐厅一周年,之前经过喝了几杯,放张纸抽奖被抽到,就到这里吃,又有礼物,红酒、白酒呀,我给了百几港币,优惠券有500港币(约254令吉),很幸运嘛。”
问梅启明破产令何时完结?他说:“差不多啦,眨眼4年,今年到期会通知。”现在有否工作?他赖皮说:“我做你跟班啦,唉!你看我多让人讨厌,没人请。”记者问是否借钱度日?梅启明诉苦:“问人借都没人敢借啦,都知道我破产。”记者问及是否要梅妈照顾?他否认:“我不需要她照顾。”记者问到没工作怎怎么生活?他说:“吸空气!”
另记者向大律师林作了解,他表示破产人原则上可维持一定生活质素,除非当事人在法庭颁破产令后刻意隐瞒、存有欺诈成份收起资产,花费在搭的士或大吃大喝上,才惹犯法之嫌。而记者向梅启明光顾的餐厅查询,获回复日前的确举行周年抽奖,但问到优惠券的内容,接电话的员工表示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