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4日讯)台湾艺人罗志祥(小猪)一舞成名,相信不少网友对他的舞姿印象非常深刻,还封他的舞步做“光速XX舞”,而台湾网民就叫罗志祥为“亚洲空干王”。
不 过这个名把罗志祥惹怒,还告上法庭。事源罗志祥2015年出专辑《真人秀?》时,推出“买3张专辑可合照,买5张专辑可抱抱”的互动签唱会,惹来活动主持 人陈沂批罗志祥是“亚洲空干王”,还说他“三拍五抱”行销手法是“肉体敛财”、“卖淫小模”,罗志祥因此向陈沂提告求偿200万元新台币(约25万令吉) 并登报道歉。
台北地方法院认为,陈沂批罗志祥是“卖淫小模”已属人身攻击,上月判陈沂需赔30万新台币(约3万7000令吉),且需登报道歉,但“亚洲空干王”部分,因为网络上早就有人如此称罗志祥,而且罗志祥过去的节目曾以此为傲,因此认定并无损害罗的名誉权。
法院认为“亚洲空干王”无损罗志祥名誉的理由如下:
1. 法院以Google搜寻“空干王”后,发现在2012年,就有许多网民称罗志祥是“空干王”,还有人将罗志祥的表演片段剪辑成“亚洲舞王展现高超绝技:空 干30秒,音效加强版”,甚至有媒体在2015年以“美国罗志祥空干两下遭罚38万”的报导,显见亚洲空干王并非陈沂首创。
2.罗志祥虽曾提供维基百科资料指出,“干”是“台语‘奸’(性交、强奸)的华语转写,作为脏话或性俚语所用,属下流话”,但从网民剪辑标题看来,网民是以“干”形容罗志祥舞技高超,没有贬抑之意。
3.而且,罗志祥在2011年4月11日播出的《娱乐百分百》节目中,讨论网友剪辑的“你能承受罗志祥的30秒吗”时,脱口“它把我所有那种砰砰砰砰剪成30秒那个,连我看到都觉得害羞了”等语,法官认为当时的他,骄傲、欣喜之情,溢于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