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11日讯)罗志祥、陈沂2015年开战,台北法院10日判决陈沂需赔偿30万(约3万7000令吉)并登报道歉,罗志祥经理人公司表示金额全数捐给流浪动物之家。因全案仍可上诉,陈沂得知结果于面子书发文,“上诉誓死捍卫言论自由!”
2015年罗志祥贴心为歌迷争取恢复“3拍5抱”传统,却遭陈沂抨击:“根本就是用肉体来敛财,亚洲空干王想祥这种行径跟卖淫小模有什么两样?”过激措辞、譬喻让罗志祥经理人公司搜证提告求偿200万台币。
全案经台北地院审理后,认为陈沂行为属谩骂、侮辱的人身攻击,应赔罗志祥精神慰抚金30万元台币(约3万7000令吉),且得登报道歉。
对此,罗志祥透过经理人公司表示很感谢法院还给他该被尊重的人格,且过去再三强调希望遏止的网络霸凌终于获得正义,回应:“在网络霸凌甚嚣尘上的时代,希望此个案可以唤起各界对于言论表达的正视,让言论回归理性,而不是作为伤人的工具;至于赔偿部分将全数捐给流浪动物之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