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2日讯)前一阶段曾经备受关注的《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又传来新消息,拥有前四季《The Voice Of…》模式版权的星空传媒(中国)宣布,他们已经获得新的证据证明,荷兰Talpa公司与星空传媒的模式授权尚在续约谈判之时,Talpa就先后与国内两家制作公司启动了《The Voice Of…》模式的版权谈判,这不仅单方面违背了与星空传媒在模式合同中关于“独家续约权”的约定,事实上还将《The Voice Of…》模式“一女三嫁”,只是为了挑动中国制作机构“内斗”,从而选择出价最高的一方。在最终将模式以4亿元人民币(约2.4亿令吉)的天价卖给唐德影视之后,不仅星空传媒的“独家续约权”没有得到确保,另一家公司也因为Talpa违反之前的合作约定,而可能将通过法律渠道维权。
年年寻找新买家抬价
据曾经制作过《中国达人秀》、《中国好舞蹈》、《中国好声音》等一系列引进模式节目的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灿星制作”)透露,像Talpa这样疯狂敛财的行为已经破坏了模式交易的国际惯例。例如,东方卫视曾经向国际知名模式公司Fremantle Media购买了《中国达人秀》(《China’s Got Talent》)节目的模式,并一连制作了五季节目,从第一季到第五季,双方本著相互尊重、相互合作的精神,在模式费用上没有产生任何争议,模式费也没有任何变化,都在两百多万人民币(约120万令吉)左右。
而Talpa公司的做法却截然不同,《中国好声音》第一季的版权费是比较合理的两百多万人民币(约120万令吉),可在第一季大获成功后,第二季续约谈判时Talpa公司就开出了每年1亿元人民币(约6011万令吉)的天价,此后更是年年寻找新的国内买家抬价,以实现其坐地起价的目的。
有盗版嫌疑
与此同时,Talpa公司自身的《The Voice Of…》模式还存在极大的版权争议,爱尔兰裔制作人麦可雷罗巴利(Michael Roy Barry)早在2008年3月,就在美国版权局注册了一个名叫《美国之声》(The Voice Of America)的盲选全美国最好声音的节目,其核心创意与Talpa公司的模式高度一致,而麦可注册这一模式的时间,比Talpa公司《The Voice Of…》系列节目的最初版本,还要早两年时间,同时麦可也在美国注册了“The Voice Of America”的商标。
麦可表示,他在研发了《美国之声》的模式之后,在美国一个专门为电视节目提供模式创意的网站作家金库(Writers’Vault)上率先撰写了这一想法。2009年3月,一个当时受雇于The Entertainment Group(TEG)集团公司的荷兰裔女性制作人查看了这一模式,并签署了保密协议。2010年,TEG集团公司倒闭,这名荷兰裔女性制作人进入Talpa公司,其后迅速推出了《The Voice Of…》模式。目前麦可已经正式起诉Talpa公司,并被法院依法受理。
目前出于证据保全的原因,星空传媒并未透露该公司的具体信息。据悉,灿星制作向媒体确认,由他们承制的《中国好声音》节目,将于6月录像7月开播。